【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】審稿要多久?
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屬于【半月刊】,審稿周期在【1個月內】左右,具體周期以雜志社公布為準。
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簡介
《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》(半月刊)創刊于1949年7月15日,由省政府主管、主辦,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編輯出版,面向省內外公開發行。《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》是省政府發布政令的法定載體、信息公開的主渠道和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的文本依據。主要刊登發布省政府、省政府辦公廳、省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。在省政府公報上刊登的各類公文為標準文本,未經政府公報統一公布的規范性文件無效。
《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》(原名《山東政報》、《山東行政公報》、《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公報》)創刊于1949年7月15日。
《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》主要全面、系統、準確地刊載公布:省政府、省政府辦公廳文件,省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》規定,在地方人民政府公報上刊登的規章文本為標準文本《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》規定,未經政府公報統一公布的規范性文件無效,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。